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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犯罪嫌疑人曾某指認現場,從梯子爬上去就是其非法拘禁的流浪人員睡覺的閣樓
  
  被拘禁者睡在閣樓地上 本版照片除署名外均由禮泉縣公安局政工室供圖
  
  這所房子是犯罪嫌疑人曾某租住的地方,被其非法拘禁的人員就住在閣樓里 華商報記者 潘京 攝
  
  曾某家的冰櫃里,放著從餐館收集來的剩飯剩菜,這就是被拘禁者的食物
  新聞背景
  9月12日下午,禮泉縣公安局新時派出所民警處警一起打架事件時,發現8名男子剃著光頭,一個個目光獃滯、衣衫破爛,不像普通的打工人員。警方調查發現,44歲的河北籍男子曾某為給自己謀利,在禮泉縣附近以誘騙、毆打等方式,將11名流浪人員強行帶回其租住處,拿走身份證件和財物,強迫他們分揀廢品。曾某把這些流浪人員關在租住民宅的閣樓上,只給吃從餐館收來的剩飯剩菜。據辦案民警介紹,11個人被解救到派出所後,每頓飯光饅頭要吃80個。
  9月13日,曾某被禮泉警方以涉嫌強迫勞動罪刑拘,初步審查其違法所得3萬多元。
  在禮泉縣橋北村西頭,有一段較偏僻的路,即便白天,路南十幾戶人家也大多關著門,而路北,是一條兩丈多高、長滿雜草的土坡。
  犯罪嫌疑人曾某就住在這段路中間,緊閉的門窗外,拴著一隻棕色的小狗,見有人接近,便警惕地豎起耳朵,來回走動。門前並不寬敞的水泥臺上,有些破舊的門板和棚布,以及一臺銹跡斑斑的飼料機。住在西隔壁的村民說,事發前半個月,她看到曾某院子里出來七八個被剃了光頭的男人,當時覺得挺奇怪,可怎麼也沒想到這些人是被控制了。同村的一位村民笑著說,起初以為是人家(曾某)招的工呢,“訓練得真好,一個個整齊得跟民兵一樣”。
  40多歲男子三年兩次被同一家人擄走
  與村民近乎玩笑的口吻不同,劉英雄的大哥劉毅雄是滿腔憤懣。失蹤了20天的劉英雄被警方解救後,9月16日下午,被禮泉縣救助站副站長高嚴送到了劉毅雄在縣城的住處。
  “你看,人都成啥了?胳膊都被打壞了。”劉毅雄今年44歲,只比弟弟大一歲,在縣城開了近十年的小三輪。
  被送回來的劉英雄面容憔悴,回來的第二天,就感覺下不了地了,“我胳膊被他打壞了,這可怎麼辦啊……”,憑體力謀生的他,第一次感到了巨大的生存恐懼。劉英雄兄弟原本都住在禮泉縣與乾縣邊界的史德鎮張冉村。不過,劉毅雄幾乎不再回去,而劉英雄還要時不時地回去種種地,按他的說法,就是為了掙給莊稼上肥料的錢,才不得不出來打工。
  “我是被老闆(曾某)抓來的,今年8月22日晚上八點多,我正在縣城備戰路給垃圾裝車,忽然兩個騎摩托的到我跟前,把我架到摩托上拉走了。”
  當時劉英雄正幫一個收垃圾的環衛車裝車,司機正好沒在。劉毅雄說,那會兒弟弟已快幹完活準備走呢,“結果兩個人過來問他‘去不去幹活?’,他說‘這麼晚了還乾啥活呢’,就拒絕了,可還是被人家一邊一個硬脅迫走了”。劉英雄說,抓他的兩個人,一個是老闆曾某,另一個是曾某的兒子,“我已經是第二次被抓了,我認得他們”。
  劉英雄說,2012年6月,他就被抓過一次,“那一次是我在縣上老年活動中心撿塑料瓶,都拾了兩大兜了,結果被他連人帶東西都抓走了”。
  那一次被擄,從2012年6月到9月,他在曾家被“關”了近4個月。他的身份證和零錢被曾某收走,曾某還警告他:沒身份證不要胡跑,被警察抓住要戴手銬。直到有一天,他在給曾某上工時,惹怒了曾某,結果腿被打傷,他沒命地往外跑,正巧路邊停了輛三輪車,才搭車逃了出來。劉英雄的妹妹劉琴英說,那次哥哥回家,肚子上有一條三寸長的傷,“傷口沒愈合好,趕緊帶他到醫院看傷,問他咋回事也不說”。
  劉英雄證實,那一次自己腿被打傷,肚子也“被他(曾某)用一種帶著鉤子的啥東西划了一下……”如今,這塊傷疤已經成了他噩夢般經歷的見證。
  吃的是食堂剩飯 上大廁要向老闆打招呼
  在被曾某非法拘禁的日子里,被拘禁者都像劉英雄這樣遭到過毒打。警方稱,在曾家附近的住戶調查時,有村民說不時能聽到傳出的毆打與慘叫聲。“他用木棍打,我的胳膊就是被他打壞的。”劉英雄說,在裡面不能跑,跑就要挨打,他們這些人,都被打得求饒過。而打他們的,除了老闆還有“小成”、“高個子”和“大鼻子”——“小成,胖胖的,40歲;高個子,20來歲;還有一個年齡大些,我不知道是哪的”。
  這3人都是“老闆”的打手,雖然也要幹活,但也替老闆看管他們。老闆是曾某的代號,而他們也都被曾某安上了不同的代號。如被拘禁者譚×長被稱為小奇,劉×文被喚作小強,任×廣被稱為小江,任×奎被叫成小楊,等等;只有劉英雄、蒙×銀被叫成老劉、老蒙。一旦發現有人要跑,或者不好好幹活,3個打手就會大打出手,可最狠的,還是老闆。身體壯實的小強因不太“聽話”,被狠狠地打過多次,最重的一次還被捆綁著弔在閣樓上,三四天不給吃東西。曾某租住的院子並不算大,和周圍房屋一樣,都是門朝北開,朝南的空地是後院。據當地村民介紹,有條件的村民直接蓋兩層小樓;錢不充裕的,就先在一層樓板上,加蓋一個老式房頂,這樣房頂與一層樓板間,會自然形成一個“閣樓”,這個“閣樓”通常與一層面積一樣大,是村民家中存放糧食或雜物的地方,要想上去,必須得借助梯子。
  “‘閣樓’距地面3.6米左右。”一位上過“閣樓”的警方人員介紹,被拘禁者都睡地鋪,一個挨著一個;“閣樓”上還放著一個塑料桶,是專門接排泄物的。從一些尚未披露的照片看,整個“閣樓”一片狼藉,磚頭被用來當枕頭,破爛的被褥以及一些雜物,凌亂地放著。搭梯子的“天井”,只有一塊樓板那麼大,一名遭遇非法拘禁的人說,在樓上可以小便,但要上大廁,就得跟下麵的老闆打招呼,老闆心情好會支梯子讓你下來,心情不好,你就只能憋著。
  儘管如此,被非法拘禁的人還是過著看似“規律”的生活。據知情者透露,剛來曾家的人,都會被要求洗澡,日常主要是幫曾某分揀回收來的垃圾,裝好堆在後院的棚子下麵。他們每天吃兩頓飯。第一頓飯在早上7時許,第二頓飯則在下午4時左右。早飯前,他們要排隊刷牙,洗臉,而吃的東西,是一成不變的食堂剩飯,“爛麵條,剩米飯、剩菜什麼的”。據警方披露,在曾家的冰櫃中發現了泔水桶,桶內盛著給被拘禁者的食堂剩飯,裡面有衛生紙、煙頭等物。一吃完飯,曾某就給被拘禁者安排任務,包括為他未來的飼料廠平地,在家裡分揀回收來的垃圾、乾雜活,外出工廠幹活兒等。劉英雄說,曾某住處往北一二百米,有一處老闆未來的飼料廠,2012年那次被擄,主要就是幫他平整那塊地,“把高的地方墊平,把石頭搬走”,此外,就是在老闆院里打水、分揀垃圾。當然,只要沒有活乾,被拘禁者就會被趕回“閣樓”睡覺,直到再次吃飯或有活幹了再下來。在閣樓上,被拘禁者之間極少交談,相互間也不打問。
  帶被拘禁者拉單干活 工錢全進了自己的腰包
  能在上千人的橋北村,非法拘禁這麼多人而不被外界知曉,不是件易事。可事實上,曾某做到了,而且經年累月。曾某沒有前科,在村民眼裡,和村中其他回收廢品經營戶沒有多大分別。住在曾家附近的一位婦女說,曾某妻子平時也不出門,偶爾在外面碰見了才打個招呼,在她看來,曾某“就是一門心思顧著自己營生的那類人”。
  有位村民回憶,有一次自己家裡水泵壞了,還是曾某帶了兩個人過來修的,修完啥也沒說,就是來的兩個人吃了十來個饅頭,讓他吃驚不小。
  據悉,曾某五年前來的時候,橋北村已有三四家收廢品的。有位老太太告訴華商報記者,曾某所租的房子是她兒子的房,兒子死後,原先只有兒媳婦在那裡住,後來出租了,房租大概是一年三四千元。
  在村民印象中,曾某這麼多年沒跟誰有過節,也不跟村上人來往。曾某找這麼多人乾啥,平時睡在哪裡等問題,對習慣了不多事且習慣於關起門來過日子的村民而言,很難在腦海中涌起疑問。對周圍村民來說,這些被剃了光頭的人,應該是曾某找來的工人,這些人平時不出門,出門也不跟村民來往,也從來沒有人向村民求助過。在此情況下,誰還會去管別人家的事?
  “一天到晚也不見這些人,偶爾才能看見他帶著一車人回來。”一位村民講,只有曾某外出“拉了單”,這些人才會被帶出去,夏天都是短衣短褲,清一色的和尚頭。
  “拉單”是曾某在外聯繫好業務,然後帶人過去勞動,而這些業務,主要是體力活兒。據知情者講,剛被曾某帶回的人,一般不剃頭,只有“拉了單”、要出去幹活了,才會被剃頭。剃頭的目的,不外乎在外面好認、好找、好管。而剃頭本身,在潛意識里,也是一種暗示。
  “禮泉周邊果園較多,生產塑料筐的場子比較多,曾某常帶人去拉單干活。還有就是去一些磚廠幫忙拉磚。”知情者稱,曾某開一輛五輪農用車,一次能拉七八個人,“但這種活兒收入並不高”。
  相比之下,出租勞力就比較掙錢。曾某曾帶3名被拘禁者去當地一家塑料製品廠上班,每人每月2200元工資,一共工作半年,所有的工錢都進了曾某的腰包。令人奇怪的是,對於這些著裝破爛、怪異,目光獃滯,只知聽話幹活兒的“工人”們,沒有誰產生過懷疑或追問,更沒有誰報警或是反映至有關部門。
  據稱有8人“失蹤” 他們去了哪裡
  對此,禮泉縣民政局下屬救助站副站長高嚴也很難想通。高嚴說,按照規定,救助站每天都派人上街巡查,但沒有發現過這些光頭男子;同時,在案發前,這些人既沒有人到站里自願求助,也沒有群眾進行舉報,“只要透出一點信息,就能幫到他們”。
  案發後,救助站根據公安部門提供的情況,迅速對這些被拘禁者進行了安置,截至9月17日,除了2名被拘禁者被送到咸陽一家精神病院治療外,其餘均已聯繫其家屬,買票送其返鄉。救助站工作人員覺得,這些被拘禁者很難認定為流浪人員。比如劉英雄,本來就是在城裡打工的,並非流浪人員。
  華商報記者瞭解到,在11名被拘禁者中,除了外來務工者,還有據說是某地來禮泉考察項目者,由於這些人業已送返,難以一一證實。而對於曾某非法拘禁這些人的動機,9月16日曾某在看守所對華商報記者表示,這些人是被他從路邊“撿”回來的,至於為何不發工資,他辯稱他們幹活,自己管吃住,“不然他們就會流浪街頭……”
  這樣的解釋實屬狡辯。事實上,來自陝北延川縣的、綽號“小強”的劉×文系因家庭矛盾離家出走。8月初,當他沿312國道來到禮泉境內時,被自稱是“熱心人”的曾某請去吃飯,後被其在路上用棍子打暈,用車拉回了住處;而來自德陽的譚×長,今年43歲,也是被曾某強行從路上帶回的,被帶回時,曾某不僅拿了他的身份證,還搶去了他身上僅有的20元錢……警方證實,目前遭非法拘禁的11人都是曾某在312國道和縣城周邊道路,將在路邊隻身行走或撿拾垃圾的男子,用毆打誘騙等手段,強行帶回的,在被警方解救時,這些人中大多腿部、面部、肩部有受傷痕跡。
  從目前調查的情況看,被拘禁者中已知住址的有8人,其中60後1人,70後6人,80後1人,分別來自四川德陽、成都;陝西延川、禮泉;河北蔚縣;甘肅禮縣、涇川縣和永登縣。剩餘3人,除1人據稱來自興平、名為“李×站”外,另兩人詳細地址、身份證號、姓名均不詳。9月17日新時派出所教導員王陸軍表示,該案還在進一步深挖中。
  儘管被拘禁者已被解救,案件還在持續調查,但有一個疑問,卻始終讓劉英雄極為困擾。據他回憶,2012年他被曾某非法拘禁的近4個月里,在曾家一共見到了9個跟他一樣的人,但今年8月再次被曾某抓進去時,11人中,除了一個人是他在2012年被抓時見過的,其餘都是陌生人。曾經見過的那8個人,是都逃脫回家了?還是被送到了其他地方?還是……
  誰曾關註“被拘禁者”的蹤跡
  劉英雄在被曾某擄獲的這段時間,是否有人報警,是否有家人尋找?
  9月17日下午,華商報記者來到史德鎮張冉村一組,找到劉英雄的家。劉家大門緊鎖,從沒有玻璃的窗戶望進去,可以看到兩間廂房和客廳雜亂地擺放著鐵杴、鋤頭等農具,床上被子一團凌亂。鄰居劉備戰說,劉英雄的母親11年前在縣城做清潔工出車禍去世後,家裡情況就變得不好,初中畢業後,劉英雄一個人在外打工,有一次可能在外面受到欺負,回來就變得時而清醒、時而糊塗了。由於他的大哥家境也不好,他大嫂服毒自殺後,他大哥一個人帶著孩子,跑到縣城與73歲收廢品的老父親一起養活孩子。“劉英雄為人老實,40多歲了也沒娶上媳婦,一年到頭主要靠七畝多的莊稼,每年為了買化肥,就到城裡去打個工,有錢了就再回來。”
  對於劉英雄出村、離村的時間,村民很少有人關註,即便住在同村的親戚,也不太清楚。村裡人說,類似劉英雄的情況,村上還有幾個,大家平時都忙自己的事,怎麼可能管他們?
  據悉,一畝地每年收麥子和玉米大概為2000多斤,每斤麥子一元貳角左右,總共收入不過2000多元,而種莊稼一畝成本要六七百元,對文化程度不高、缺乏其他勞動技能、沒有娶妻的劉英雄而言,掙化肥錢算是一樁極重要的事。劉英雄說,自己每年去城裡,要麼在勞動力市場找主顧,給別人幹些體力活,要麼就去幫一個熟悉的環衛工收垃圾,平時就住在某棟大廈的樓頂……
  劉英雄兩次被擄,但其家人都說不知道。而此次其被非法拘禁的20天里,劉英雄戶籍所在地的史德派出所所長王睿證實,沒有接到過來自其家人和其他村民的報警。他說:“前些年有山西那邊的人把電話打到派出所,說咱們的人在那邊被髮現了,讓家屬去認領,但咱跟家屬一說,家屬蠻冷淡的……”
  有村民介紹,在禮泉農村,很多村子都有類似劉英雄的村民,只是別人或許沒有受過傷,或是還有家人關註,像劉英雄這樣,來去都是一個人,就是失蹤了,也很難找尋。
  (原標題:被擄來的『包身工』(圖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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